阳光
课外体育
阳光课外体育明天正式开启!
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提高,实现学生终身体育意识的养成,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贯彻实施《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台州学院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阳光课外体育”实施办法
一、“阳光课外体育”对象与时间
1.“阳光课外体育”对象:我校在籍大一、大二、大三全体学生;
2.“阳光课外体育”时间:每学期第3—16周(共14周);法定节假日不进行锻炼活动。
3. “阳光课外体育”内容:阳光长跑、跳绳。
4.晨跑时间:6:00-9:00。
课外活动跑步时间:15:00-21:00
跳绳全天候开放,在晨跑时间段跳绳不计入晨跑次数。
二、“阳光课外体育”要求
“阳光课外体育”锻炼可自行选择阳光长跑、跳绳项目进行锻炼,但阳光长跑晨跑成绩必须达到15次以上。
“阳光课外体育”次数:每天最多选择一个项目进行锻炼,每学期总次数达到45次(有效记录,下同)及以上为优秀;达到40-44次为良好;达到30-39次为及格;30次以下为不及格。
跑步要求:1.打开畅动力app中跑步中设置自由跑。
2.里程/配速要求:男生1.8km以上,女生1.5km以上。配速不得低于9分钟/公里。
3.跑步区域:必须在APP中显示的电子围栏内活动。临海校区为田径场,椒江校区为西田径场。
跳绳要求: 跳绳全天候开放,但在晨跑时间段跳绳不计入晨跑次数。5分钟内完成500次。??
三、“阳光课外体育”成绩核算
1.“阳光课外体育”成绩计入学生大一、大二学年体育课成绩,占20%(见表一)。大三学生的阳光课外体育必须参加,所有评定标准与大一、大二相同;如在外实习,阳光课外体育项目以跳绳为唯一指标。
2.学生个人“阳光课外体育”的成绩将作为该学年综合考评的参考依据。
3.班级“阳光课外体育”的成绩将作为学校优良学风班评选的参考依据。
表一:“阳光课外体育”成绩折算表
注:(1)该学期锻炼总次数<30次或该学期晨跑总次数<15次, 则该学生不能参加该学期体育课考试,该学期体育课重修。
四、“阳光课外体育”违纪处理
锻炼过程中,如有代人锻炼、跑步过程中使用代步工具等非正常锻炼行为,第一次违规者锻炼总次数增加10次,该10次必须为阳光长跑晨跑,并在相关网站与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实名通报;第二次违规者该学期阳光课外体育成绩清零并按照《台州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和《台州学院学生考试违规认定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PS:在运动过程中切勿出现代跑和代步等作弊行为!正式开始时校体委将联合校团委安排教师与志愿者进行监督。如有发现违规现象,将按规定处理。
五、因病或残疾学生
因病或残疾学生,可通过台院阳光体育微信公众号下载《台州学院“阳光课外体育”请假申请表》,同时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加盖校医务室和二级学院公章,上交至公共体育部,经体育部门确认,根据实际情况准许请假周次数(每请假一周可增加晨跑和课外锻炼各1次);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于执行《阳光课外体育》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阳光课外体育》成绩记为及格,体育课该项成绩为60分。
六、其他事项
1.具体锻炼形式和要求以通知为准。
2.“阳光课外体育”成绩查询:“台院阳光体育”微信公众号。
七、常见问题
使用中如有问题出现请进入该群进行咨询
七、附则
1.《台州学院学生“阳光课外体育”实施办法》自2020学年起实施。
2. 本细则由台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负责解释。
编辑:胡铭铭
审核:戴晓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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